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天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泽胜嘉庭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泽胜嘉庭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天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