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萍萍,禹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15民初803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禹涛:本院受理(2021)渝0115民初8038号原告郑萍萍与被告禹涛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