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国峰,陈敏,呼伦贝尔卓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敏:本院受理原告申国峰诉被告陈敏、呼伦贝尔卓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