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李和协钟仪阳, 湖北楚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云梦湖国际度假村有限公司 ,武汉乐园有限公司 ,武汉北海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金地盛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楚都华侨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楚都泰晤士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楚都戴尔夫特水城置业有限公司 ,家美天晟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楚都怡园风荷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楚都威尼斯水城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鄂民初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楚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家美天晟集团有限公司、钟仪阳、湖北楚都戴尔夫特水城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楚都泰晤士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楚都华侨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云梦湖国际度假村有限公司、武汉乐园有限公司、武汉北海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楚都威尼斯水城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楚都怡园风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金地盛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楚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家美天晟集团有限公司、钟仪阳、湖北楚都戴尔夫特水城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楚都泰晤士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楚都华侨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云梦湖国际度假村有限公司、武汉乐园有限公司、武汉北海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楚都威尼斯水城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楚都怡园风荷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和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鄂民初4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