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榕江,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榕江:本院受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马榕江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你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09:15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漕东支路81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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