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詹文彬,黎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1127民初121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平(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詹文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1)鄂1127民初12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