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渝,云波,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西西海鲜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波,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西西海鲜店: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渝诉被告云波,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西西海鲜店服买卖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