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梁铭洲,李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12民初9282号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双:女,汉族,2001年2月26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南堡李村文明路二条3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梁铭洲诉被告李双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2民初9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李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原告梁铭洲5160元;二、驳回原告梁铭洲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0-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