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晶,陈立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687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立:本院受理原告刘晶诉被告陈立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陈立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68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华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