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白龙,第三人-赵镇京, 延边葆康大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吉24民初550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镇京(英文名:CHO JINGYUNG,男,1952年10月22日出生,大韩民国公民):本院受理高白龙诉延边葆康大厦有限公司、第三人赵镇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21)吉24民初550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定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