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丁宗江,张黎明,王力争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235民初499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内容
重庆市云阳县蔈草乡柳湾村3组1号张黎明:本院受理原告丁宗江诉张黎明、王力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35民初499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一、被告张黎明、王力争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丁宗江借款100000.00元及利息12000.00元,合计112000.00元;二、驳回原告丁宗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40.00元,由被告王力争、张黎明负担2555.00元,原告负担585.00元。公告费560.00元,由被告张黎明、王力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