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桔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桔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依法裁定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西漕(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