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令琼,薛莉,李绪明,王小明,江勇,夏行生,秦勇,王建军,白廷锋,张镔,张生明,孙泽武,罗吉环,王建川,杨森,杜立擎,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吉环、王建川、杨森、杜立擎、曾令琼、薛莉、李绪明、王小明、江勇、夏行生、秦勇、王建军、白廷锋、张镔、张生明、孙泽武: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7260、27261、27263、27264、27265、27266、27267、27268、27270、27271、27275、27276、27277、27278、27279、27280号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吉环、王建川、杨森、杜立擎、曾令琼、薛莉、李绪明、王小明、江勇、夏行生、秦勇、王建军、白廷锋、张镔、张生明、孙泽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六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2日9时30分在本院诉调速裁中心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