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州一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景田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松岚鼎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佛山市景田物流有限公司,广州一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深圳松岚鼎礼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佛山市景田物流有限公司,广州一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