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吉祖锋,王宇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167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宇鹏:本院受理吉祖锋诉王宇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13民初167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宝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