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义坤,吕杰,梁浩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杰:本院受理义坤诉吕杰、梁浩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合同款项230,200元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六里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