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昱钊, 上海南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昱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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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昱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昱钊: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南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昱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黄昱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