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锋伟,章琪, 上海环庄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民终1199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章琪:本院受理上诉人上海环庄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郭锋伟、原审第三人章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民终119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800元,由上诉人上海环庄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