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建权,洪吉祥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51民初1563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吉祥:本院受理崔建权诉洪吉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2021)沪0151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