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新余市安吉投资中心,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小欣, 南京安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民终5484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小欣:本院受理新余市安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小欣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小欣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民终54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95元,由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