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晓音,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小欣,新余市安吉投资中心, 南京安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沪0115民初15455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小欣:本院受理原告曾晓音诉被告新余市安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小欣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新余市安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2020)沪0115民初1545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