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东,张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321民初93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张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321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洪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