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金安,李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704民初2442号 |
案由 |
身体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安与被告李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704民初2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