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牛庆海,淮北相山康华医院,张恒明,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07民初2543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牛庆海:本院受理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淮北相山康华医院(普通合伙)、张恒明、牛庆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淮北相山康华医院(普通合伙)、张恒明就(2021)沪0107民初254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