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龚成礼,周连宗,彭辉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26民初50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辉召:本院受理原告龚成礼、周连宗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526民初5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昭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