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磊,胡续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123民初159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续武:本院受理原告潘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123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