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建超,刘莉卉,余翠玲,朱琦,周新平,金银顺, 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龙赛湖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应城市神和米业有限公司 ,应城市龙池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981民初79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应城市神和米业有限公司、应城市龙池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湖北龙赛湖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杨建超、刘莉卉、余翠玲、朱琦、周新平、金银顺: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鄂0981民初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