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静,徐银才,张厚军,汪超,胡红涛,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湖北国星宜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坤海实业有限公司 ,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莱阳万融壹通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鄂民终277号之二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莱阳万融壹通置业有限公司、邓静:本院受理上诉人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原审被告湖北国星宜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坤海实业有限公司、徐银才、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厚军、汪超、胡红涛、莱阳万融壹通置业有限公司、邓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民终27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