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伟, 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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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徐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9时整在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光谷第1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