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佳,成善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13745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善平:本院受理原告徐佳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137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