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磊,田婷, 武汉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191民初7218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磊、田婷:本院受理原告武汉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磊、被告田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鄂0191民初7218号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程序转简易程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办公区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