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强远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强远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强远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