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睿晔,曹明亮,胡为一,阮梦怡,孟红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10民初2377号 |
案由 |
名誉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明亮:本院受理沈睿晔诉曹明亮,胡为一,阮梦怡,孟红英名誉权纠纷一案,上诉人孟红英就(2021)沪0110民初237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