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洪,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700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洪: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7005号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诉调中心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