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世鹏,钱爱玲,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内容 |
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李世鹏、钱爱玲:本院受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李世鹏、钱爱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另外,本案将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