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文甫,张建立,王建军,张彦辉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西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张彦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文甫、张建立、王建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21民初3468、3474、3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出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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