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琳,傅亚平,付光艳,周至强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3688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7民初36886号付光艳,周至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周琳,傅亚平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20日下午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2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