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洪波,第三人-肖能文,杨廷云重庆天罗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执异13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天罗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肖能文、杨廷云: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袁洪波与被执行人重庆天罗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袁洪波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肖能文、杨廷云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已作出(2021)渝0113执异1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袁洪波的追加申请。异议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复议。因执行人重庆天罗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肖能文、杨廷云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进行公告送达执行异议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异议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