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伟,邹松廷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邹松廷:本院受理徐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65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31法庭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