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成容,詹勇刚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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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詹勇刚(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四川省泸县海潮镇尖山村6组303号):本院受理原告伍成容诉被告詹勇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原葛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