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兴成,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侨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兴成: 本院受理重庆侨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