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远翠,秦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华: 本院受理原告谢远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7日14时30分在悦崃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