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王子友,郭盛,廖德志,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周口市通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皓然运输有限公司 ,重庆恒皖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渝0113民初18348号,(2020)渝0113民初18348号之一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子友、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廖德志: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恒皖运输有限公司与王子友、周口市通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皓然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通华源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郭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廖德志、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纠纷一案(2020)渝0113民初18348号,原告重庆重庆恒皖运输有限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一、依法撤销(2020)渝0113民初183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裁定指定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