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敏,曹伟,第三人-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 八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0)鄂0106民初13904号 |
案由 |
质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9月5日G65刊登的原告陆敏诉被告曹伟以及第三人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权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曹伟、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陆敏诉被告曹伟以及第三人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权纠纷一案,陆敏就(2020)鄂0106民初1390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应更正为“曹伟、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八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陆敏诉被告曹伟以及第三人上海坤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八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质权纠纷一案,陆敏就(2020)鄂0106民初13904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