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维林,朱红霞,孙俊,刘淑萍,民乐县宏宝俊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刘自宏,李珺玲, 张掖市九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鼎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慧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民乐县鼎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维林、朱红霞、民乐县慧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孙俊、刘淑萍、民乐县宏宝俊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刘自宏、李珺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掖市九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民乐县鼎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维林、朱红霞、民乐县慧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孙俊、刘淑萍、民乐县宏宝俊业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刘自宏、李珺玲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甘肃天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孙俊、刘淑萍名下的位于民乐县永鑫高层综合楼三层,登记证号:张房权证民乐县字第11736号,面积605.23㎡的不动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216.07万元,现本院拟对上述不动产依法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天诚估字[2021]第89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该不动产请前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逾期本院将根据鉴定结论予以司法拍卖。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与本院联系并依法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予以处置。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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