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另,郑颜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颜涛:本院受理陈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