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贺玺,梁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3民终296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涛(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岳路30号5栋4单元701号):本院受理贺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3民终2966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