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欣,张志军,张才洪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张某某与张某、张某某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张某所有的位于明堂市场(明堂西路与三眼桥路交汇处)明堂体育综合楼1单元505号房屋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本院现依法向你送达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查通知书》法律文书,请你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司法鉴定处领取以上法律文书,并于公告期满第30日,到本院领取《房产评估报告》和《复议告知函》。逾期,将视为送达,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