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平,张平,蒋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24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平、蒋玉:本院受理原告王平诉你们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11民初2416号转普裁定书,以及王平提交的上诉状副本与湖北赤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副本。你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