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潘荣德, 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渝0109民初7033号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内容
潘荣德: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潘荣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9民初703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由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3854.06元、利息287.71元、罚息3333.16元,案件受理费262.08元及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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